发布日期:2023-03-21 浏览次数:0次
2023开年,多家企业因为购买iso证书被市场监管局稽查处罚,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涉及公司名字当事人名字违法详情逐一刊登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多家受害者当事人公司均与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发生了金钱交易!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是在未经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
违法简介:
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是在未经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1个微信名为“厚德载物”的人给当事人打电话说可以办理三体系证书。2021年4月19日,当事人给微信名为“厚德载物”的人付款8200元之后就收到了邮寄来的三体系证书。当事人购买证书的目的是由于部分招标时要求有三体系证书。当事人未索要微信名为“厚德载物”的人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相关认证资质,微信名为“厚德载物”的人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也未来当事人公司进行上述三份证书的相关评审及认证。
行政处罚:
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评论:“投机”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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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简介:
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是在未经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2021年8月份,当事人让公司内勤联系内蒙古千思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购买三体系证书,当事人购买证书用于招标时资质可以丰富一些。2021年8月6日通过微信签订电子合同,当事人通过公对公转账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转账1800元,2021年8月13日转账4200元,总共付款6000元,内蒙古千思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给当事人开具了6000元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付款后通过微信发给当事人发送了三个证书的电子图片3张,之后通过快递将盖有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印章证书邮寄给当事人。当事人未索要内蒙古千思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相关认证资质,内蒙古千思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也未来当事人公司进行相关评审及认证。
行政处罚:
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评论:咨询机构当跳板,促成违法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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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简介:
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是在未经认监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当事人2020年8月份通过微信联系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业务员购买三体系证书,2020年8月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业务员给当事人发送了合同,随后发送了收款码,当事人微信支付了证书费11000元后将营业执照发给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业务员。2020年8月11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将三份证书电子版发给当事人。2020年8月13日给当事人邮寄的证书。当事人未索要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相关认证资质,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也未来当事人公司进行上述三份证书的相关评审及认证。
行政处罚:
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认证机构向未通过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出卖或转让认证证书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评论:与案例二如出一辙,不过办假证的费用贵了点,看来咨询机构挣得不少,对咨询机构没有监管,让他们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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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简介:
2022年11月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人吴雅琴进行询问调查时,吴雅琴承认:湖北隆邦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因规范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在对外参加相关工程设计招标有时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三体系认证证书来证明公司运行管理状态作为竞标门槛。2021年10月初,公司授权员工吴湾全权负责办理体系认证相关事宜,吴湾在网上联系中介公司即北京鹏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来办理,2021年10月11日双方签定了认证代理服务合同。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2日按照合同要求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转账壹万元获得ISO三体系认证证书。执法人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涉案体系认证证书进行了查询,查询不到任何符合条件的认证结果信息,颁证机构即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也从未对当事人开展过任何认证审核活动。
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评论:看来还是帝都的咨询公司收费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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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简介:
经查,当事人系从事机械制造加工的经营单位。现查明,当事人为取得洽谈业务资格,于2021年10月通过百度搜索认证证书办理途径,联系微信名为“A北京晨誉-胡金娥-ISO体系认证”的个人,并支付4500元给该个人用于办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10月18日收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机构: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证书编号:386151242641Q,获证组织名称:无锡迪尼纳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又查,在办理上述证书的过程中,当事人与此个人仅通过微信进行联系,当事人未核实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也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也未按照办理认证证书的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查。同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涉案证书编号(386151242641Q)或者获证组织名称(无锡迪尼纳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均显示“未查到符合条件的认证结果信息”,认证机构名录中也未查询到鼎质(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当事人陈述,未使用过涉案证书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评论:认证审核没门槛,咨询、审核往微商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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